2025年7月5日凌晨1点多,正在睡梦中的戴先生突然听到手机响了一下,苏醒的他模模糊糊看到一条信用卡消费的提示信息,接着手机陷入黑屏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戴先生:手机里面有一点声音出来,我们老年人睡觉不好,就醒了以后看一下,很暗的情况下,看了一点点字,只看到那个信用卡,那个消费多少钱?然后,那个屏幕已经被屏蔽了,就是说怎么打也打不开,怎么看也看不清楚。
大约过了1个小时,戴先生的手机终于可以正常开机,然而两条信用卡消费信息却吓了他一跳,一笔显示消费8300元,另外一笔显示支出11500元。显示消费的地方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北京。
戴先生:我把那信用卡打开来看一下,那就确实消费两笔。刷信用卡的时候他有一个是在上海,一个是在北京嘛。我人在家里啊,怎么跑到北京上海去了。
戴先生意识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了。天亮后,戴先生马上去当地的塘下派出所报案,从戴先生提供的材料来看,属地派出所已经予以立案,定性为盗窃。戴先生也当即和自己办卡的机构瑞安罗凤支行联系,说明了情况,提交了各种资料,但是银行一直没有明确的回复。
戴先生:我是7月5日这个事情出现,我6日和那个行长在那边交谈大概两个小时,我所有的资料的截图截过去都要发给他,他说要上报,就这样过了6个多月。
期间,因为怕逾期会影响征信,戴先生还自己向银行支付了这两笔被盗刷的费用。
戴先生:要我来还款这个信用卡。如果不还款就把我信用拉黑名单。是这样,我没办法,只能交,只能还款了。
戴先生告诉《科林维权热线》记者,自己持有该银行信用卡10多年,从来都没有什么不当的操作,现在出现被盗刷的情况,银行有责任。
戴先生:都没有,那段时间我都没有什么操作,银行问我,派出所也问我有没有输入什么码,我说都没有。那个银行打电话说是我的责任,我就和他理论说这个是什么我的责任,如果我输进什么码,或者我下载什么东西给他骗走了,这个是我的责任,对吧?我都没有操作这个,是你们这个防范工作做得不到位,我是这样说。他最后说那只能是调解或是仲裁或是诉讼。
接到投诉后《科林维权热线》记者联系了该银行罗凤支行负责人,他表示很有可能是客户的手机中毒导致,建议等公安部门定责后再谈赔偿。
银行工作人员:这个是客户表述的,大体上是那个手机黑屏了,不能操作。但隐约好像看到手机是在操作,但他就是不能干预那个操作。那我觉得这个应该是手机中了病毒,出现这种被后台操作的行为,我们也反馈到后台了。公安后续假如认定我银行有责,那我们银行再去申请这个赔偿,或者说后续去定这个责。那现在我们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认定对吧?所以我这边执行不下去,这么个情况没办法进展,我们没有从来没有逃避和回避过任何的事情。
戴先生跟银行交涉了半年多仍没有结果,那么银行究竟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浙江光正大(永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琨律师认为银行需要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
陈琨:根据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涉事银行没有证据证明是其他的非本行的原因造成这个被盗刷的这个情况之外,那么作为持卡人,戴先生可以基于信用卡的这种合同法律关系要求银行返还已经扣划的原盗刷的相关款项的本息以及违约金等。应当是由银行去承担举证责任。因为银行作为这个金融机构,本身就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功能的。
记者:元珍
来源:科林维权热线